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乐山市五通桥区龙坝煤矿2023年瓦斯发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2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路526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2 |
龙坝煤矿2023年瓦斯发电新建工程 |
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秋芳街18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5年4月9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附件乐山市五通桥区龙坝煤矿2023年瓦斯发电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