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楷铜业年产4万吨精密铜合金成品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中楷铜业年产4万吨精密铜合金成品智造科技产业园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文件)。公示期为2025年4月8日-4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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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 江西中楷铜业年产4万吨精密铜合金成品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铜基地片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铜基地片区(厂区中心点坐标为E:117°14′28.21437″,N:28°20′11.25047″),总占地面积为92亩。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以废黄铜、废紫铜、锌锭、铝锭、铁锭、锰锭等为原料,经电炉熔化保温、水平连铸、拉制成型、下料(切断)、拉拔矫直等工序生产高力黄铜合金件;以废黄铜、废紫铜、硅锭、锌锭等为原料,经电炉熔化保温、水平连铸、拉制成型、下料(切断)、热锻挤压、抛丸、精加工等工序生产硅黄铜合金件;以废黄铜、废紫铜、铝锭、铁锭、锰锭等为原料,经电炉熔化保温、水平连铸、离心铸造、熔模铸造、出模、拉制成型、下料(切断)、脱壳清砂、去冒口、拉拔矫直、抛丸、精加工等工序生产铝青铜合金件;以废黄铜、废紫铜、锌锭、锡锭、磷铜、铅锭、镍锭等为原料,经电炉熔化保温、水平连铸、离心铸造、砂型铸造、浇注、出模、拉制成型、下料(切断)、拆箱清砂、去冒口、拉拔矫直、酸洗水洗、抛丸、精加工等工序生产锡磷青铜合金件,形成年产40000吨铜合金成品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200241.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81万元,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0.2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和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为循环冷却定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与循环冷却定排水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需满足铜产业循环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一同经园区管网排入铜产业循环基地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贵溪段)。酸洗工序循环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后回用于酸洗工序,设计半年更换一次,作为危废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为熔化烟气、铸造废气、抛丸废气,无组织废气为集气罩未捕集的熔化烟气、铸造废气、切断(去冒口)粉尘以及铝灰渣暂存产生的氨气等。厂房5的熔化烟气采用4套多管冷却+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厂房3的熔化烟气采用2套多管冷却+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2)外排,上述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锰及其化合物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参照执行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附录A限值要求;P2O5浓度可满足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药建设项目》中“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核算的排放浓度,速率可满足参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相关要求计算得到的排放速率限值;铸造废气(含浇注废气、造型废气、落砂废气、制芯废气、熔蜡废气、射蜡废气、脱蜡废气、烘干废气、酸性废气等)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3)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硫酸雾、甲醛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参照执行的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TRVOC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抛丸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4)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加强设备的密闭性、合理设置集气罩等多种措施提高废气的收集率,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和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厂界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雾、甲醛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铅及其化合物浓度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4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可满足参照执行的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锰及其化合物浓度可满足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氨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限值要求,厂房外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熔化电炉、锯床、挤压机、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及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熔化废气处理系统废布袋、熔化废气布袋收尘灰、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废切削液、酸洗槽液、酸洗工序定期更换的循环水、酸洗槽渣、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机油桶、初期雨水沉淀污泥、废硫酸桶、炉渣(含铝渣)等危险废物,炉渣(铜渣)、边角料、经滴滤后烘干处理的沾染切削液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耐火材料、其他废布袋、其他布袋收尘灰、废包装材料、废砂和脱壳废料、废模具、废钢丸、废蜡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边角料、经滴滤后烘干处理的沾染切削液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熔化工序,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危废暂存库(面积为40平方米)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为100平方米)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主要来自硫酸、废机油等泄漏,以及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及报告书判定,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I类,风险综合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为防止泄漏,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 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消防废水收集池)。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收集事故废水和泄漏料液等,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应急事故池设在地势较低处,便于废水自流入内,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等,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危险物质贮存区、酸洗区域、酸洗废水处理池、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切削液循环池、废水管道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在厂区下游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控,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发放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