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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营口市普通干线桥梁技术状况提升专项行动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营口市普通干线桥梁技术状况提升专项行动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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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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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营口市普通干线桥梁技术状况提升专项行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0-01175

项目名称:2025年营口市普通干线桥梁技术状况提升专项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1,834,067.00元

最高限价:1,834,067.00元

采购需求:该项目位于营口市境内。主要涉及包括塔营线薛屯桥、黑大线尚和寨桥、沈营线后石桥、庄西线温家甸桥、丹东线咸水河二号桥、丹东线红海河桥、庄西线先锋桥、青营线十六号桥、鸡高线新立西桥、岫水线岳州小桥、岫水线后刘家桥、岫水线西古桥、岫水线赏军一号桥、青营线跃进桥、青营线羊草沟桥、青营线代家桥等16座桥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77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7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5)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并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线上递交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无法及时解密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 128 8588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存储介质为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参加磋商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响应(响应)。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事务中心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方式:024-******-87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8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宏伟、李阳

电 话:0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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