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松潘县安宏乡安宏村、西宁关村和下寺村,川主寺镇巴郎社区、东北村、黑斯村、黄胜关村和元坝子村,进安镇岷山社区、西山村和中江社区,岷江乡北定关村、龙潭堡村、岷江村和新塘关村,青云镇谷斯村和红花屯社区,十里回族乡大沟村、大屯村、高屯子村、郭学寨村、火烧屯村和佑所屯村,镇江关镇五里堡村、镇江关村和永和村,镇坪乡解放村、金瓶岩村、新民村和镇坪村农民集体部分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安宏乡安宏村、西宁关村和下寺村村民小组范围内。
******居)民小组范围内。
******居)民小组范围内。
(四)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岷江乡北定关村、龙潭堡村、岷江村和新塘关村村民小组范围内。
******居)民小组范围内。
(六)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十里回族乡大沟村、大屯村、高屯子村、郭学寨村、火烧屯村和佑所屯村村民小组范围内。
(七)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镇江关镇五里堡村、镇江关村和永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
(八)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镇坪乡解放村、金瓶岩村、新民村和镇坪村村民小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工作安排
******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松潘县安宏乡安宏村、西宁关村和下寺村,川主寺镇巴郎社区、东北村、黑斯村、黄胜关村和元坝子村,进安镇岷山社区、西山村和中江社区,岷江乡北定关村、龙潭堡村、岷江村和新塘关村,青云镇谷斯村和红花屯社区,十里回族乡大沟村、大屯村、高屯子村、郭学寨村、火烧屯村和佑所屯村,镇江关镇五里堡村、镇江关村和永和村,镇坪乡解放村、金瓶岩村、新民村和镇坪村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松潘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新建、改扩建建(构)筑物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后予以公告【可补充需要告知的其他事项】。
附件: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