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套设施及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广汉市雒城街道成都路西一段1号广汉市政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套设施及零部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五段二号(六脉科技产业园9-C厂房)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在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五段二号(六脉科技产业园9-C厂房)******有限公司标准厂房进行建设,用地面积1618平方米。项目内容及规模为:依托生产车间及相关公辅设施,购置熔化保温炉、压铸机、抛丸机、毛刺机、攻丝机、车床、钻床等生产设备,布设充电桩接插口件、雨刷支架、电子屏显支架、电机壳体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充电桩接插口件10万套、雨刷支架100万套、电子屏显支架200万套、电机壳体30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8万元。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现有已建成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仅包括生产线安装、设备调试等过程,施工量较小,施工期影响相对较小,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落实熔化保温工序的集气罩+高温布袋除尘器装置及熔化保温炉的管道收集,确保熔化烟尘经收集处理后同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落实压铸工序的集气罩+脱水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及抛丸机抽风管道+布袋除尘器装置,确保压铸废气、抛丸粉尘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确保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无组织达标排放,自然沉降后及时清扫,对周边环境不产生影响。
2)废水:本项目压铸废水、定期更换的压铸机冷却废水、毛刺机除尘废水等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依托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广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后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产噪设施,对高噪作业点和高噪设备配套有效的隔音、降噪及减振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预处理池污泥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清掏处理;包装垃圾、废边角料、废金属屑、金属粉尘、废刀片、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废模具、废不锈钢丸交由供应商回收;废脱水棉、废含油手套、生产废水隔油池浮油、废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5)地下水:对隔油池、车间涉及液体原材料(切削液、导轨油、液压油等)使用的生产加工区、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车间内除重点防渗的其他区域、预处理池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对办公区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3.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