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坪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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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 文件名称:关于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坪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5〕100号
发文时间:2025年4月17日
全文:见附件
德环审批〔2025〕100号(关于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坪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广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