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博物馆采用自主采购方式,针对韶关市博物馆《南粤明灯——省委旧址·行》“流动的思政课”教育活动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韶关市博物馆《南粤明灯——省委旧址·行》“流动的思政课”教育活动项目
二、征集单位
韶关市博物馆
三、项目地点
******学校5所、社区5个,村镇8个)
四、预算金额
人民币8万元,本项目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版面设计、定制、运输、安装、展架展板维修、活动材料、培训、拍摄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费用。
五、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8日14:30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详细内容和要求
(一)红色展览设计制作
设计制作红色展览《南粤明灯——省委旧址·行》,预计设计制作20—30个版面(展板含正反面),内容根据现有的中共广东省委粤北省委历史陈列馆展览。
1.展板版面制作要求:
数量:约20—30个版面(含正反面)。
尺寸:统一为宽91cm×高121cm(以实际展架为准)。
材质:车贴材质,便于运输及安装。
设计:需包含彩色图文,根据需要修改设计版面。
制作需求:现有展架维修后不能满足展板版面需求,需按实际情况增制同材质同尺寸展架。
交付时间:展板版面需在项目启动前2日完成制作并交付验收。
2.展架维修翻新要求:
维修数量:现有展架约30个,需在送展前全面检查并维修翻新损坏部分(如支架松动、卡扣缺失等)。
加固要求:确保展架承重稳定,适应户外及室内多种场地环境。
交付时间:与展板版面同步完成维修并交付。
(二)送展及流动的思政课
******学校(市区)5场、进省委旧址红色讲堂10场、进社区(市区)5场、进韶关县市区(非市区范围)8场,提前与流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在流动期间组织人员听取思政课。
1.服务范围:******学校、5个社区、8个村镇(南雄市上朔村、曲江樟市镇、乐昌市坪石镇、始兴县沈所镇、新丰县马头镇、翁源县江尾镇、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仁化县长江镇),覆盖城乡不同区域。10场“流动的思政课”进省委旧址红色讲堂,满足参观党员干部群众需求。
2.时间安排:2025年4月25日启动,2025年4月—9月内完成全部场次,单场思政课活动时长约2—3小时含思政课、手工体验、参观等。
3.送展时间:每场送展1周(7天含休息日),思政课在展览周期内开展。
4.展览布置与运输:每场活动需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展板运输、安装及撤展。运输车辆需配备防震、防雨设施,确保展板及其他物料安全。
5.红色手工物料需求:******学校5场及进社区5场活动需采购手工材料包(玻璃手绘小夜灯DIY材料、红色主题环保袋绘画、红色竹编等,需提供样品确认)。单场活动需满足50—100人参与。进村镇8场需购买有奖问答红色小礼品(需提供样品确认),每场30份。
6.思政课讲师要求:思政课进省委旧址红色讲堂需邀请高校老师(讲师及以上职称)结合韶关红色历史讲授思政课(10场);其他思政课授课由韶关市博物馆自行安排讲解员授课需跟送展车随行。
7.工作人员及要求: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含司机),需负责协调每一个地点展览布展、思政课场地协调、活动现场秩序维护、组织观众有序参观、手工发放、拍照、安全等相关事宜开展及协调,协助处理其他突发事件等。
(三)宣传视频制作
选取前两期“流动的思政课”为素材拍摄剪辑一个《南粤明灯——省委旧址·行》“流动的思政课”短视频用于后期宣传推广。
1.视频内容要求:
******学校、社区各1场)的现场画面,包括展览布置、课程互动、手工制作等环节。
时长:不少于1分钟,适配短视频平台传播。
风格:基调昂扬向上,剪辑节奏明快,需加入背景音乐及字幕。
2.制作要求:
拍摄:高清画质(1080P及以上),需多角度捕捉活动亮点,有航拍机位。
剪辑:包含片头片尾(标注省委旧址LOGO及项目名称)、关键镜头特写。
交付格式:MP4格式,无水印原片及适配微信的压缩版本。
交付时间:第二场活动结束后5日内提交成片。
报价应包含采购项目的材料购置、人工、运输、验收费、税费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能在中标价之外加收任何费用。
七、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3.2022年以来没有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5.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能按照征集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需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2);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我单位的采购活动;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第1、2、3、4、5、7、8、10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报名须知
供应商除提供上述资格要求列明的资料外,还须同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活动实施方案及报价(需列出本次服务方案所涉及的全部费用明细);
3.供应商提供车辆及工作人员必须购买安全保险,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密封递交,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顺丰邮寄或现场递交,封面请注明“《南粤明灯——省委旧址·行》‘流动的思政课’教育活动服务项目”字样,递交前请先联系采购单位相关联系人。
递交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良村公路30号中共广东省委粤北省委历史陈列馆
联系电话:0751—******(咨询时间:周二至周六9:00-16:30)
联系人:许卉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约后,供应商应向征集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15个工作日内征集方应向供应商支付项目首款5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向征集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15个工作日内征集方应向供应商支付项目剩余尾款。
2.因征集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征集方已经按期支付。
十、评审方式
征集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博物馆官方网站公示。
韶关市博物馆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