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和全市农业农村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检疫、畜禽屠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农资领域
1.农药: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劣农药、未经登记农药,无证生产经营农药。
2.肥料:假冒和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
3.兽药:“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用药,以饲料冒充兽药或非法添加兽药,擅自变更标准要求生产兽药,不遵守兽用处方管理等制度规定,网络违规销售兽药,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兽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未经批准生产经营兽医体外诊断制品、生产经营假劣水产用兽药等违法行为。
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禁用物质和违规违禁药物,无证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5.种子:非法制种、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以及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等违法行为。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
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违规将抗生素施用于农作物,销售含有禁用农兽药或者农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动物检疫领域
违规调运,应当检疫未经检疫,销售、收购未按规定佩戴畜禽标识的牲畜,申报动物检疫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伪造、变造、转让检疫证明或者检疫标志等违法行为。
(四)畜禽屠宰领域
为私屠滥宰活动提供场所和储存设施,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在动物和动物产品中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
(五)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领域
违规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违规生产销售转基因种子,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要求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等违法行为。
二、举报要求与保密措施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要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等。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恶意捏造或虚假夸大事实,以******农村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农村局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等行为。
三、举报方式及渠道
(一)来信来访举报:******农村局办公场所进行举报。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8号。
(二)举报邮箱:请在邮件主题中备注“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畜禽屠宰”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并在邮件内容中详细说明举报信息,有照片、截图或者视频等证据的应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邮箱:******
(三)举报电话:
0593-******(投诉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农村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