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彩虹湖、杨家河项目招商运营服务单位采购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规模:彩虹湖、杨家河全部商业面积约1.2万m2及公园红线范围内场地约122.8万m2(具体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3.磋商范围
彩虹湖、杨家河项目招商运营服务单位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策划、提供渠道导客、推广运营、活动策划及实施、主理人孵化培育、公共空间规划及使用建议、招商策略制定、客户接待与维护、运营日常维护管理、租金催收、物业对接、档案管理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自营或承担过单项合同占地面积20000㎡或建筑面积在5000㎡及以上的文旅类配套商业或文旅类特色街区或公园配套商业招商运营代理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自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17点0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或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公司登记(法定节假日除外):
(1)营业执照;
(2)业绩合同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是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信息一览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2号商务办公楼23层2305室
联 系 人:赵工、于工
联系电话: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