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正常秩序,防范廉洁风险,现就供应商代表来院开展业务活动实行来访预约登记备案规定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需来院开展业务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项目建设、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学术 ******医院提供服务的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代理机构的销售人员、技术代表等),均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履行来访预约登记备案程序。
二、登记备案要求
供应商代表开展业务活动前须完成以下手续:
1.准备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来访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2.预约备案:供应商代表需******医院官网下载,填写后以PDF格式发送至纪检办邮箱(******)进行预约备案,亦可现场填写,审批通过后,凭纪检办出具的《接待回执单》,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开展业务活动。
三、纪律要求
1.******医院从事任何形式的业务活动,禁止从事与登记不相符的业务活动;
2.******医院领导、职能部门办公场所进行宣传、推广活动;
3.禁止伪装成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推销或进行其他违规活动;
4.禁止在院区向患者或其家属推销;
5.禁止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提供或赠送现金、礼品或请吃喝行为;或假借赞助、授课或学术会议等名义违规促销的行为;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纪检办电话: ****** 地址:南院区行政楼2003室
******医院纪检办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