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2〕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防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消防检测
2.2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真州北路与扬冶路交叉口西北侧
******消防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消防系统进行检测及查验,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消火栓、喷淋、防火门、防排烟、******消防查验。
2.5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政府主管部门验收。
2.6控制价限价:约12.33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消防工程检测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获取招标文件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工作日9:0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扬州市维扬路106-1,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获取招标文件。
******集团网站”、“江苏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
******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踏勘,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信息发布媒介
******集团网站”、“江苏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
电话:0514-******
联系人:陈刚、魏水苹
传真:0514-******、******
电子邮件:******
1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