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水利局荥阳市2025年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荥财磋商-2025-20-1 | ******水利局荥阳市2025年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 410000 | 410000 | 是 | 410000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将查询结果附到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需要自行核查,如核查情况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由代理机构进行留存。
4.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2.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计费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