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法规政策要求,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组团)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实施事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概况
为满足市民和游客短途出行需求,拟在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组团)范围内投放1300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为市民和游客提供短途出行的代步选择。
二、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三、公众参与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以采取向评估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决策事项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纪云刚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人民政府
************管理局)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