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盟级亟待修缮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锡财教〔2025〕2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金界壕遗址保护力度,拟实施太仆寺旗金界壕遗址贾家营子段安装文物保护标志碑项目,现采用询价方式对该项目实施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太仆寺旗金界壕遗址贾家营子段安装文物保护标志碑项目
2、服务内容:(1)制作安装文物保护标志碑2块(汉文、蒙文各1块,带底座),规格150cm×100cm,厚20cm ,石材(青石或花岗岩)。碑身刻字内容由招标单位确定。确保工程质量100%达标。(2)安装区域:太仆寺旗千斤沟镇贾家营子段界壕
3、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为2025年11 月17日至2025年 12 月16日。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项目的资格能力。
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1、控制价 3.8万元。
2、报价企业需提供材料:
(1)企业报价单。(报价应为含税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认为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
(5)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6)上述材料需制作封皮目录,并全部加盖公章后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
3、报价资料须于2025年11月8日17:30前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至太仆寺旗博物馆(太仆寺旗文物保护中心)
四、中标方式
在企业资质满足我单位要求的基础上,以同等服务最低价中标为原则,采购方确定一家中标单位,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供应商签订合同。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文化大厦一楼
2、联系人:贾必玉
3、联系电话:******
六、报价单样式
太仆寺旗金界壕遗址贾家营子段安装文物保护标志碑项目报价单
| 项目名称 |
太仆寺旗金界壕遗址贾家营子段安装文物保护标志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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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工期 |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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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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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内容 |
规格 |
参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文物保护标志碑 |
150cm×100cm、厚20cm |
青石或花岗岩 |
2块 |
汉文、蒙文各一块(带底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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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运输安装费用 |
— |
—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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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人工费用 |
— |
—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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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报价(总计) |
小写:????????????元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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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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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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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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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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