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有限公司数字管理平台采购(采购编号:(2025)4152)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数字管理平台采购
2.采购编号:(2025)4152
3.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确定1家供应商。
4.采购内容:拟聘请具备能力、经验丰富的******有限公司提供数字管理平台项目建设、部署及售后运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6.项目预算:300000元(含税),供应商进行总价及分项报价,总价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投标处理。
7.服务期限:自签合同之后1个月内完成平台系统建设;2个月内系统实施部署服务;供应商完成系统建设、实施部署、平台上线并验收合格后,免费提供1年7×24小时的平台运营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若服务期内采购人新增对接端口或线上商城,采购人按照新增部分据实结算)。
8.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新华大厦7楼(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信用情况承诺函
(1)近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信息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9.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的项目,请详细阅采购文件及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服务指南,如平台服务指南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请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平台会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招标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1日16点至2025年11月7日16点(北京时间)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501室。
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1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命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供应商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备份纸质投标文件:1正1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备份纸质投标文件作为现场开标唱价及存档使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说明: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2.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501室,要求供应商携带纸质投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书参加开标。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媒介转载无效。
1.谈判保证金金额:6000元
2.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谈判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招标。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报名等系统问题可咨询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99、******82
1.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2.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丛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