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4〕89号)精神,我单位拟开展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入库工作,诚邀相关技术单位报名开展竞争性谈判。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资源局新增耕地入库项目技术服务。
(二)服务内容:委托第三方具备测绘乙级资质的公司承担该项工作,制作项目区分辨率优于0.2米的高清正射影像图,逐地块调查测量新增耕地位置、面积和利用情况,核定新增耕地面积,出具新增耕地复核报告;按规定评定新增耕地质量并出具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通过县级验收、市级复核、省级确认后录入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监管系统。该项工作一是将2023年度跨省域国家统筹资金实施的《永宁县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及《贺兰山东麓永宁县闽宁镇地区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农村局实施涉农资金项目,分析可新增或可提质水田潜能,配合我局完成水田指标入库事宜。
(三)最高限价:50元/亩(含50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并完成入库工作。
二、技术及技术单位资质要求
(一)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能够独立完成项目新增耕地入库工作;
(三)技术单位必须具备测绘乙级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六)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七)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加盖公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三、意向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我局沟通联络顺畅,技术单位必须设置熟悉业务、对该类项目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采购人日常业务联系。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5年4月8日至4月10日,每天08:30—12:00,14:00—18:00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书)、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报价单,无不良记******资源局五楼土地开发整理中心501室,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报名资料。
五、联系方式
******资源局
联 系 人:邹亚君
联系电话:******??******
******资源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