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对2025年“莆阳爽夏”莆田市夏季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2025年“莆阳爽夏”莆田市夏季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激活暑期文旅消费市场,借五一假期之势,掀起我区今年夏季文化旅游热潮,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2025年全市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精神与市文旅局工作部署,拟于城厢区举办“莆阳爽夏”2025年莆田市夏季文化旅游活动启动仪式。现计划开展2025年“莆阳爽夏”莆田市夏季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电视台(莆******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莆田tv app及官方网站等全媒体平台,具备完善的演播信号调度系统、指挥控制系统及中央厨房和大数据系统。近年来,该机构在重要节庆活动宣传推广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例如承接并组织“2025年“莆阳开春”莆田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等。基于此,决定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9万元。
******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21〕2号)文件规定:市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采购规程自行采购。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同时依据“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迎评工作的通知(莆财购函〔2021〕15号)”文件:(一)灵活选择采购方式规定要求,并按照《关于研究2025年“莆阳爽夏”莆田市夏季文化旅游活******电视台(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开展2025年“莆阳爽夏”莆田市夏季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
******街道东圳西路96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7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旅游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中段1907号
联系人姓名:廖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399号大益茶隔壁大厅进来4楼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财政局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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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2025.4.10 - 发布.pdf
1、项目名称:2025年“莆阳爽夏”莆田市夏季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2025年“莆阳爽夏”莆田市夏季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 | 1项 | 490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激活暑期文旅消费市场,借五一假期之势,掀起我区今年夏季文化旅游热潮,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2025年全市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精神与市文旅局工作部署,拟于城厢区举办“莆阳爽夏”2025年莆田市夏季文化旅游活动启动仪式。现计划开展2025年“莆阳爽夏”莆田市夏季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电视台(莆******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莆田tv app及官方网站等全媒体平台,具备完善的演播信号调度系统、指挥控制系统及中央厨房和大数据系统。近年来,该机构在重要节庆活动宣传推广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例如承接并组织“2025年“莆阳开春”莆田市春节元宵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等。基于此,决定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9万元。
******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21〕2号)文件规定:市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采购规程自行采购。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同时依据“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迎评工作的通知(莆财购函〔2021〕15号)”文件:(一)灵活选择采购方式规定要求,并按照《关于研究2025年“莆阳爽夏”莆田市夏季文化旅游活******电视台(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开展2025年“莆阳爽夏”莆田市夏季文化旅游活动宣传推广项目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
******街道东圳西路96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陈庆堂 | ******学院 | 高级 |
康敏航 | ******中学 | 高级 |
林丽华 | 福建省莆田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 | 高工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7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旅游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中段1907号
联系人姓名:廖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399号大益茶隔壁大厅进来4楼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财政局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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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2025.4.10 - 发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