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林下苗圃基地-香樟、宫粉紫荆苗木采购
二、项目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九湖林下拥军路炮团旁。
三、比选范围:林下苗圃基地
四、比选内容:香樟、宫粉紫荆苗木采购
五、供货期:
供货时间为60个日历天内完成,参选人须及时按比选人确定的苗木规格品相要求组织货源,并根据比选人的工程进度分批次向比选人供货,苗木进场前比选人需提前(本地苗木提前1天,外地苗木提前2天)将所需的苗木种类及数量等以电话(或微信形式、书面形式)通知参选人,参选人收到比选人通知后即联系好货车,并告知比选人货运公司的电话及时联系。参选人应于收到比选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苗木送至指定交货地点。
六、货物质量标准与验收:具体内容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1。
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八、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九、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伍仟叁佰伍拾元整(¥105350.00),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前附表附件。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营业执照中住所在福建省漳州市范围含县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园艺作物、花卉、苗木、农产品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6)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8)参选人须根据要求对苗木品相图进行盖章确认。
(9)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原件。
十一、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十二、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城投建工3楼301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15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12时0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潘工,联系方式:******605。
十三、发布公告媒介:
******集团招标采购网(******)中予以公告3个日历天。
十四、其他:
************集团列入黑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招选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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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林下苗圃基地-香樟、宫粉紫荆苗木采购
二、项目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九湖林下拥军路炮团旁。
三、比选范围:林下苗圃基地
四、比选内容:香樟、宫粉紫荆苗木采购
五、供货期:
供货时间为60个日历天内完成,参选人须及时按比选人确定的苗木规格品相要求组织货源,并根据比选人的工程进度分批次向比选人供货,苗木进场前比选人需提前(本地苗木提前1天,外地苗木提前2天)将所需的苗木种类及数量等以电话(或微信形式、书面形式)通知参选人,参选人收到比选人通知后即联系好货车,并告知比选人货运公司的电话及时联系。参选人应于收到比选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苗木送至指定交货地点。
六、货物质量标准与验收:具体内容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1。
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八、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九、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伍仟叁佰伍拾元整(¥105350.00),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前附表附件。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营业执照中住所在福建省漳州市范围含县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园艺作物、花卉、苗木、农产品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6)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8)参选人须根据要求对苗木品相图进行盖章确认。
(9)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原件。
十一、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十二、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城投建工3楼301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15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12时0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潘工,联系方式:******605。
十三、发布公告媒介:
******集团招标采购网(******)中予以公告3个日历天。
十四、其他:
************集团列入黑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招选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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