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
******有限公司厂区内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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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受理日期:2025年11月4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