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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涟源市涟水流域治理第二批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信息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涟源市涟水流域治理第二批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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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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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中心报送的《2024年涟源市涟水流域治理第二批水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

邮编:417000

注: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表内容负责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2024年涟源市涟水流域治理第二批水利工程

建设地点

涟源市境内

建设单位

******事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事务中心拟在涟源境内建设“2024年涟源市涟水流域治理第二批水利工程”总投资3.47亿元,建设内容为孙水河流涟源市治理工程、湄江涟源市治理工程、涟源市水府庙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涟源市白石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涟源市六十亭等21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5个子项目,主要涉及水利工程基础加固,护岸护坡工程、排水涵管、便民码头、清淤疏浚等建设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阶段

类别

污染来源

污染防治措施

治理效果及要求

施工期

生态环境

占地、开挖

1.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严禁越界施工;

2.施工作业带范围(开挖堆放等破坏的全部临时占地面积)全部恢复;

3.分层开挖、分别堆放、分层回填,表土单独堆存,妥善保存用于后期植被恢复;

4.恢复的物种选择当地物种(易成活,草或者农田植被);

5.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

6.涉水施工选在枯水期(10月~次年3月)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一般为4~5月、8~9月)。

临时占地恢复现状

地表水环境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居民民房现有的化粪池收集处理。

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施工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含泥废水、悬浮物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施工区设沉淀池、隔油池,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回用于洒水降尘

基坑废水

投加混凝剂、助凝剂后静置沉淀2h,处理后上清液用泵抽入沉淀池内暂存,再泵抽由洒水车运至施工场地回用。

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洒水降尘

大坝帷幕灌浆废水

混凝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洒水抑尘等施工用水,不外排。

回用不外排

淤泥干化过程中渗滤液

在淤泥临时干化场下游设置围堰将渗滤液收集沉淀后再排至地表水体。其中四房水库清淤淤泥不在库区内干化,利用罐车装至弃渣场自然风干后处置。淤泥干化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弃渣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达标排放

环境空气

施工扬尘、恶臭

1.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应定时洒水;

2.建筑材料采取覆盖措施,堆放地点合理选址;

3.加强回填土方堆场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

4.淤泥临时堆置区喷洒除臭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

1.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的产生;

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居民或村庄的敏感点时,设置禁鸣及减速标志,减速慢行。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2.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集中处理,揩擦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随地乱扔,应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施工期土石方送至指定弃渣场;淤泥经自然风干后,送至指定弃渣场。弃渣前,弃渣场周边修建排水沟渠、挡渣墙,植被绿化;

4.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合理处置

水土保持

施工场地

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善。

/

其他

环保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排到位,施工期环境监理、监测工作按环评要求及时完成。

运营期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经水库管理所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

生态环境

/

1.检查施工临时占地恢复情况,跟踪植被生长状况,根据需要进行补植;

2.加强巡逻,一旦发现外来物种入侵及时上报,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3.运营期生态修复种植的水生植物枯萎、死亡,如打捞不及时,会造成水体二次污染;

4.加强水生生态的监测,项目运营后加强水生植物、水生动物的监测,保证水生生物正常生长。

/

噪声

防汛道路交通噪声

1.不允许无关车辆进入;

2.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塞车而车主长时间鸣按喇叭;

******居民集中区域等敏感点设置相应的标志或者减速带,同时,禁止车辆在该路段鸣喇叭。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2024年涟源市涟水流域治理第二批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2024年涟源市涟水流域治理第二批水利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要求,切实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减缓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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