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细河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水利局(关于开展【平山区细河防洪治理工程】设计相关工作的批复)以平水发【2025】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省本级预算资金和区(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60%,省本级预算资金2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丹阜高速桥下至北台大桥段,区间河长15.05km,主要包括细河(桥头段)河道治理工程、太子河支流细河河道左岸桥头大桥上游至本钢第三冷轧厂区东侧至桥头大桥段、本钢第三冷轧厂区西侧至北台大桥段、河道右岸北台大桥上游至福耀厂区西侧段,设计标准50年一遇防洪标准。
2.2建设地点:本溪市平山区。
2.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
2.6设计服务期限:2025年12月1日-2026年1月15日,45日历天(实际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
2.7投标保证金: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并且(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 。
3.3业绩要求: 无 。
3.4财务要求: 无 。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水利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凡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3)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并明确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方为代表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操作。
3.7其他:投标人所附的所有人员应是本企业的在职(注册)人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slt/zxpd/tzgg/************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5年 11月 4日 9 时 00 分至2025年 11月10日17时00分止,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缴纳方式:电汇、保函(保险)。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水利局,办公电话******669。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本溪市平山区水利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转山路18号
联系人: 邵女士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二台子街59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 ******
(3)异议处理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现场客服
联系方式:******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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