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红岩镇、李熙镇、唐家坊镇、黄土矿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22-SY-XMZB-0194
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2]9004
1.项目概况
1.1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绥宁县红岩镇、李熙镇、唐家坊镇、黄土矿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绥发改投[2021]11号、绥发改投[2021]12号、绥发改投[2021]13号、绥发改投[2022]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绥宁县红岩镇、黄土矿镇、李西镇、唐家坊镇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项目总投资为464.29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绥宁县红岩镇、李熙镇、唐家坊镇、黄土矿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
1.2.2 招标人:******建设局;
1.2.3 招标货物基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供货要求及施工图纸)。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具体情况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有关指标,说明招标货物的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和规格等。)
1.2.4 招标货物金额: □预算¥(小写) 元
?最高投标限价¥(小写)工程货物******.00 元
1.2.5 ?交货期:红岩镇为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其他三个乡镇为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
□工期: ;
1.2.6 招标货物?交货地点:绥宁县红岩镇、黄土矿镇、李西镇、唐家坊镇;
?建设地点:绥宁县红岩镇、黄土矿镇、李西镇、唐家坊镇;
1.2.7 标包划分:?标段: 1个标段;
□包 (如分标包,需细化标包划分情况);
1.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
2.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环保设备生产厂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21******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或招标截止时间前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类似业绩:?不要求
□要求
2.5 其他要求:
?2.5.1一个制造商仅能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参加投标;
2.5.2其他:/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07日至2022年4月12 日17 时(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4月28日9 时3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 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或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shaoyang.gov.cn),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sy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绥******服务中心,电话******、******
9.其它
9.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4.1。
9.2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建设局 ;
地 址: 绥宁县长铺镇 ;
联 系 人: 尹先生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绥宁县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商贸街五巷靠河边二楼;
项目负责人:刘秋桃 项目组人员:游恒林、王文清;
联 系 人 :周女士 ;
电 话:0739-****** ******;
邮 箱:******;
2022年04月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