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八里堂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临时用电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自采(2025)0052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25】009号
代理机构编号:HNHT-2025-011
2、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八里堂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临时用电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洛自采(2025)0052号-1 | 主要内容为新建箱变基础、分接箱基础及手孔井、新铺设电力电缆安装等。 | ******有限公司 | 洛阳市老城区陵园路以西、规划路以东阳光富邸第4幢1单元1-1903 | ******.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6.72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洛阳市洛龙区八里堂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临时用电工程项目 | 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50日历天 | 曹青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袁孝刚、孙光涛(评审组长)、张丰庭(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12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洛龙区采购评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洛龙区采购评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王博涵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