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临河至省界段站前及房建工程施工单价承包BYZQ-07标起点里程DK281+650,终点DK338+800,正线全长57.035公里,总工期1401日历天,合同总投资25.76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区间路基42.36km;双线特大桥5座12.026km,大桥9座1.969km,中桥4座0.376km;制架箱梁303孔。
2.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包件号:BG-01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条件 | 备注 |
1 | U型抱箍 | 附图 | 套 | 200000 | 包银高铁工程项目部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 | 质量合格,车板交货 | 含安装 |
2 | 过渡支架 | 附图 | 套 | 2000 | 含安装 |
3.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抱箍直径8mm,一个抱箍配套2个防盗垫圈,两个8mm螺母,1个4.5mm厚钢片,所有组件均镀锌防锈,镀锌量270g/m2。其余要求参照(通线(2012)8001(2014局部修订版))。对线路防护栅栏立柱两侧的上槛顶部高差大于30cm时,设置钢板辅助过渡支架。支架呈直角三角形框架构造,竖向直角边与水平直角边的长度比例采用1:2.5,每隔不大于10cm间距设置道竖向支撑,过渡支架的各外边与竖向支撑均采用宽30mm、厚2mm的Q235钢板焊接制作。过渡支架水平边范围的栅栏上槛均布设置抱箍两处,将过渡支架与栅栏上槛固定连接。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纳税信用评级B级及以上、存续期为两年及以上等证明材料,两年年度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方具有本单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4.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中国铁建系统中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5.验收
货到现场由甲方人员按照质量标注及要求进行验收,具体数量以现场清点数量,测量尺寸验收。
6.结算方式
6.1 结算时间: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期。
6.2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实行固定单价结算,报价单价应含成本费、人工费、运杂费、管理费及其它所有费用。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90天内,甲方支付该批次货款的50%,剩余50%货款于180日之内支付。
6.3 履约担保的交纳时间和方式:履约担保的交纳时间和方式: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总金额的5%******银行开具的、符合有效期限(履约保函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年**月**日)的履约保函。如保函日期届满,乙方合同义务尚未履行完毕,乙方应提前办理保函续期或新办保函;******银行保函。甲方不接收担保公司等非国家金融机构或平台开具的保函。
6.4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银行收款账户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如有变更,需向甲方开具账户变更通知书,允许变更开户行和账号,不允许变更户名,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付款的,则付款期限顺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报价资料
物资采购询价(报价)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述财务能力要求资料、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法人投标则不需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质量认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报价文件资料每页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合成一个PDF版上传云采平台,未按要求报送报价资料的报价不予采纳。
8.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人须在铁建云链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5年6月5日8时00分至2025年6月8日8时0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及提交报价。
9.联系方式
9.1******有限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周维军
电话:******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巴拉贡镇
邮箱:******
9.2采购组织机构:******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
地址:河北省涿州市冠云西路86号
联系人:褚世召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