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虞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七(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D******001 |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虞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一期)项目第一标段(包) | ******.07 | ******.07 |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5.采购控制价:******.07元
5.6.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5.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8.质 保 期:3年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主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陆交易平台下载,各供应商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7.2.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7.3.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7.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7.5.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