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物业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09 15:42:06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法院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院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898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PC-2025-006号
2、项目名称:******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89600元
最高限价:7896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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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
789600 |
7896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为******法院物业服务项目,共一个包,服务内容:卫生保洁、水电日常维修维护、门岗安保、绿化养护等工作。服务期限:1年(根据考核情况,续签不超过2年),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要。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3.0注册入口”(******:8989/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完成企业账号注册,老用户无需重复注册。投标单位凭企业账号登录系统(******:8989/),点击项目信息—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点击右上侧的“供应商登记”)完成投标登记,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应投标登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获取文件方式:线上获取。凭企业账号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8989/),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标书费用缴纳(勾选支付标段后点击“支付”/“合并支付”,在线扫码支付)—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客服电话:0371-******。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账户登陆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3.0登录入口”(******:8989/)进入系统,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网上投标:在线完成密码设置(该密码用于开标解密,务必牢记)、上传签字盖章完成后的包含所有内容的PDF版本电子响应文件到平台系统,且系统提示“上传成功”的方认定为电子响应文件投递成功,填写其他标有*内容。请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远程开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室。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通过企业账号登陆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3.0登录入口”(******:8989/)进入系统,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开标大厅(点击“解密”,录入上传响应文件时设置的密码,在解密完成前请不要关闭解密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标段)进行远程响应文件解密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采购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费支付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院
地址:宜阳县红旗东路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1021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2025年04月09日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