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补遗修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4;条款名称: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2.施工费招标控制价:420.00万元,此句删除。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5.2;条款名称:近年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改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21-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4.1;条款名称: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不缴纳改为5%。
(四)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8.1.3计量周期,以合同谈判时约定的准改为以合同谈判时约定为准。
(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25.1争议的解决方式******委员会。
注:①补遗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②本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予顺延,开标时间不变。
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望于谅解。
******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吉庆路48号整栋
联 系 人:王 靖
电 话:******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