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永和自来水厂新建工程(设备及安装采购)主要包括新建厂区及取水泵站电气设备、自控及仪表设备,厂区工艺设备,取水泵船工艺设备及其配套服务的采购及安装。本项目的规模为1*104m3/d;水源为株树桥水库水源,原水通过取水泵船取水,经输水管道输送至水厂厂区。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图纸(另附),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清单为准。
二、相关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CJ/T 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等等。
三、技术规格:1、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图纸(另附),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清单为准。
2、采购清单的其他项目清单中的“安全生产费”为不可竞价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变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按采购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遗漏清单中的内容,且各子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单价和合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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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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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质量保证、技术标准
(1)投标人所供设备必须符合现行有关规范、技术和质量检测标准;
(2)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设备均是原装正品;所有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全部责任;
(3)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应对所供货产品的质量负责,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和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且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5)投标人所供设备,应享受设备制造厂商在中国市场的统一质量保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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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按照浏财函******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项目现场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项目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最终验收合格;
(2)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相关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原厂原封(以制造商防拆封条完好为判断标准),到达交货地点前出现任何拆封、箱损等不当情形,甲方有权拒收。同时,所有设备的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4)中标人应承担设备送达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运输和搬运装卸、保管,运输、搬运装卸、保管等费用。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中标人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相关责任、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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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装要求
(1)投标人需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含单机调试、联动调试方案)。
(2)中标人应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需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负责看管、维护好安装施工区域,如出现因中标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坏,应由中标人无条件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3)中标人应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含群众进入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4)中标人应按规范规程标准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措施工作,含现场安全警示牌、警示灯、高空作业防护装置、防坠落措施、安全用电防护等。
(5)中标人必须按质按量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整理三套装订成册(含电子文档)移交采购人。
(6)项目完成后,所有管道、阀门、设备要制作专用标识,标明名称、用途、(管道的水流和气流)方向等信息,核心设备需要在操作现场悬挂操作规程。
(7)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至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报监、安全备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的提供、专业问题解答回复等等。
3、质保期
(1)质保期:质保期从项目整体试运行合格并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5年。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投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超出设备厂家正常质保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投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3)质保期内所有的质量问题、备品备件、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更换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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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