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省级工业园区(茅坪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省级工业园区(茅坪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改革局关于城步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城发改审字【2019】169号,项目业主为******委员会,主要建设内容:茅坪园区(一期)规划1#栋楠竹科研中心(5层),建筑面积:3726.14平方米;3#、4#栋厂房2栋单层钢结构厂房,3#栋厂房面积16800.00平方米,4#栋厂房17935.42平方米。1#栋楠竹科研中心首层层高4.5米,标准层3.6米;3#、4#栋单层钢结构厂房层高10米。茅坪园区(一期)总建筑面积:38461.5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7341.2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中央、省预算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省级工业园区(茅坪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园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城步苗族自治县省级工业园区(茅坪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改造规模与内容为茅坪园区(一期)规划1#栋楠竹科研中心(5层),建筑面积:3726.14平方米;3#、4#栋厂房2栋单层钢结构厂房,3#栋厂房面积16800.00平方米,4#栋厂房17935.42平方米。1#栋楠竹科研中心首层层高4.5米,标准层3.6米;3#、4#栋单层钢结构厂房层高10米。茅坪园区(一期)总建筑面积:38461.56平方米。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表)
1.3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城步苗族自治县省级工业园区(茅坪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表).
1.4.1设计部分
①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
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
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
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4.2 采购部分
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
1.4.3 施工部分
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专项设计的部分还需达到专项设计深度,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二级及以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 。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5日23时59分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s:\\zj.shaoyang.gov.cn\sy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办公室,电话******。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9.2.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活动的说明:
1.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仅限1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参与开标活动;
2.进入交易场所的人员请佩戴好口罩,提前到达交易场所,排队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及身份证明核验,配合做好健康信息实名登记工作;
3.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
4.参与现场投标人员应身体健康,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同时必须持健康码绿码,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并做好乘坐公共交通期间的防护,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委员会;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二号楼;
联 系 人:吴光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庙屋路安置地A区14栋4单元902;
项目负责人:谢志杰;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日 期:2022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