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3) 设计人员要求中“燃气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修正为“燃气设计专业负责人/人,资格(职称):/;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人,资格(职称):/”
2、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增加“14.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要求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因招标文件固化原因,第1章招标公告3.4与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等内容与本条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注:1、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漳 州 发 展 招 标 采 购 网
(******/zzdc/portal)上公布。
2、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并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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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