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邳州市骆马湖上游流域水环境质量监管及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项目 JSZC-320382-RTGL-G2025-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0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2-RTGL-G2025-0005
项目名称:邳州市骆马湖上游流域水环境质量监管及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83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服务系统和服务系统硬件支撑,并提供不少于3年免费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的相关材料(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请填写完整)。《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08日09点30分)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董维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复兴北路219-49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5b5b97fb-2a73-4a74-af7a-7340ea181e8a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邳州市长江路行政中心12号3楼
联系人:汤元丰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复兴北路219-49号
联系人:董维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维
电话:******
JSZC-320382-RTGL-G2025-0005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