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全县校园餐大宗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体育局的委托******体育局全县校园餐大宗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体育局全县校园餐大宗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115号
3、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5-21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43497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3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04月16日
2、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委员会名单:康邵钧、王美娟、马筠萍、王文静、魏豪杰、姜炼(采购人)、陈红杰(采购人)
四、评审结果
******体育局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有限公司
中 标 价:食材配送费为学生餐费的 73%;
大写:食材配送费为学生餐费的百分之七十三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胡桥乡343国道西侧伊庄1号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体育局全县校园餐大宗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学校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服务,其中配送食材范围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鸡蛋、蔬菜、牛奶、豆制品、水果和原辅材料等,服务学生人数约 9.3 万人(服务学生人数最终以实际为准) 服务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有限公司:服务技术偏离表签字及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废标******************************有限公司:服务技术偏离表签字及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废标************有限公司:服务技术偏离表签字及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废标。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4.43分;客观因素评分:41分;投标报价算分:8.91分;最终得分:94.34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5.29分;客观因素评分:41分;投标报价算分:10分;最终得分:86.29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6.86分;客观因素评分:39.5分;投标报价算分:7.04分;最终得分:83.4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4.43分;客观因素评分:36分;投标报价算分:8.67分;最终得分:79.1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6.71分;客观因素评分:34.5分;投标报价算分:7.04分;最终得分:78.25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6.43分;客观因素评分:28分;投标报价算分:8.91分;最终得分:73.34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4分;客观因素评分:30分;投标报价算分:8.69分;最终得分:72.69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5.86分;客观因素评分:25分;投标报价算分:8.67分;最终得分:69.53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3.14分;客观因素评分:26分;投标报价算分:9.44分;最终得分:68.58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6.14分;客观因素评分:22分;投标报价算分:8.71分;最终得分:66.85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费金额:70837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体育局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夏邑县境内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008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
******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 址:夏邑县康复路中段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