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衡阳县阳古门站搬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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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
四、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5月6日(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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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总******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