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石屏县污水处理厂坝心集镇污水处理站组织编制完成了《石屏县污水处理厂坝心集镇污水处理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方法,本污水站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一般”。
现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通知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充分落实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主体责任,以下对该应急预案进行全文本公示。
建设单位:石屏县污水处理厂
公示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报告详见附件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屏县坝心镇污水处理站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7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说明:(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公示期内,查阅《石屏县污水处理厂坝心集镇污水处理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文。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公示期间向石屏县污水处理厂坝心集镇污水处理站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