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汉滨区(县河镇)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04月29日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ZBCG-AK2025-007
2、项目名称:陕西省安康市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汉滨区(县河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3873.7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安康市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汉滨区(县河镇)):
合同包预算金额:673873.7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3873.71元
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公路工程 |
陕西省安康市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汉滨区(县河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73873.71 |
673873.7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⑧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面向企业规模为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4月9日 至 2025年4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下载文件:供应商报名登记后,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5、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95、******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县河镇红升村2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