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县城三水厂工程)EPC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绥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县城三水厂工程)EPC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审批绥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调整绥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的批复》, 绥发改农【2019】4号、绥发改农【2021】12号,项目业主为******水利局,主要建设内容取水工程、净水设施及辅助生产用房和办公楼(建筑面积约5636.52㎡)、管网输配水工程(管网管道:原水输水管11.78km、清水重力管6.9km)等内容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8913.1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政府专项债劵和中央预算内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绥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县城三水厂工程)EPC;
1.2.2 建设地点:邵阳市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溶岩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绥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县城三水厂工程),其内容主要有取水工程、净水设施及辅助生产用房和办公楼(建筑面积约5636.52㎡)、管网输配水工程(管网管道:原水输水管11.78km、清水重力管6.9km)等。水厂建设拟用地总面积约65.05亩,近期土建规模为60000m3/d,设备安装工程规模为30000m3/d,远期供水规模为60000m3/d。本次总投资为18913.11万元。
1.3 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 60 天(设计工期包括相关部门审查完成时间),施工工期 530天(完 成竣工验收),总工期 59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设计、施工、采购),负责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工程结算、配合完成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其中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1.4.1设计主要包括:
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和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所有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1.4.2施工主要包括:①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范围为准 ;②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③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备案、移交及结 ( 决 ) 算;缺陷期维 护修复、工程保修;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程等。
1.4.3 设备采购部分:概算范围内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1.5 质量标准 :( 1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57号) 中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规程规范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并通过发包人审查和施工图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3)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设备采购和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年 279号令规定保修
1.7 承包人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8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1.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 给水工程 )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10月14日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2 年11月11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sy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改革局,电话******、******。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9-****** 。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局;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绿洲大道29号;
联 系 人:伍振庭;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城大道96号湘峰广场3号栋、分公司地址:邵阳市大祥区财富路安置小区A区14栋3楼;
联 系 人:周港雄(项目负责人)、蔡欣;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