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嵩政采竞谈-2025-33 |
| ******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03日 |
| 二、成交情况 |
| ************街道博卉路41号四季花城14号楼二单元2******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详见附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郭志强、刘联合、王亚鹏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 收费金额:13,515.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公安局 |
| 地址:洛阳市嵩县城关镇永安街与行政路交汇处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3709室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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