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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48线兰州至马关公路江果河至迭部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招标公告

G248线兰州至马关公路江果河至迭部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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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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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48线兰州至马关公路江果河至迭部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9J-******-054533-8

招标编号:GZ******-G248X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48线兰州至马关公路江果河至迭部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纳入《甘肃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甘交发〔202166************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实施方式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的甘、青、川三省结合部。起终点:项目起点位于甘南州临潭县术布乡江果河,与在建S60线卓合高速公路及G316线相接;终点位于迭部县城西侧,与既有G345线平交相接。线路全长约104.559公里。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甘肃省“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中“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选择G248线兰州至马关公路江果河至迭部段项目的特许经营者。

2.3实施方式

2.3.1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具体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特许经营范围: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的权利;运营、管理项目的权利;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权利;沿线广告和服务设施项目开发、经营权等。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准备期是指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开工报告批复之日止,原则上准备期不超过1年;建设期是指取得项目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建设期为4年。运营期是指项目通过交工验收至收费期限届满,收费期是指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且通车收费之日起至收费期届满,收费期暂定为30年,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

2.3.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由项目资本金、建设期投资补助资金及债务性资金三部分组成。其中:

1)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约345723万元,占投资总金额的20%,由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出资。

2)建设期投资补助资金:政府方拟为本项目申请的建设期投资补助资金上限约627354万元,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占投资总金额的36.29%。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最终以交通运输部核定的金额及拨付计划为准,特许经营者应充分评估。如实际到位的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补助资金额度低于申请上限,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政府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3)债务性资金: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合规的融资方式筹集约755537万元,占投资总金额的43.71%

2.3.3项目建设期的政府投资支持:

本项目提供建设期投资补助,主要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不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不承诺保底收益率,不提供可用性付费等,不使用财政资金弥补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

根据现行政策,经初步测算,政府方拟为本项目提供建设期投资补助上限约627354万元,(最终以交通运输部核定金额及拨付计划为准)。

如实际到位补助资金额度低于申请上限,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特许经营者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可以不进行二次招标。

2.3.4本项目拟定的交通量、收费标准、经营收入、盈利能力、建设期投资补助、广告和服务设施经营收入等指标仅作为本项目可行性论证时的参考数据,政府方不对本项目以上指标进行任何承诺和保证,投标人应充分研判本项目潜在风险。

    2.3.5在项目建设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物价上涨(或降低)等原因造成项目总投资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公司相应增加(或减少)融资额度,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2.4 ******委员会批复的特许经营方案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附能体现前述指标的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即可,不需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全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全本),三年利润表均为正值。

3.1.3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 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

注:应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附能体现前述指标的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即可,不需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全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全本)”。

3.1.5具有不低于总投资的投融资能力。净资产对应投资能力不低于项目投资额的35%,即不低于61亿元。以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附能体现前述指标的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即可,不需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全本扫描件或全本复印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净资产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融资能力不低于17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融资能力按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累加总和。以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融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各成员总和为准。

3.1.6投标人近5年内(20201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投资协议或特许经营权合同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或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时间,或取得收费批复时间为准)参与过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投融资业绩(应参股,不参股仅承担施工任务的不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各成员总和为准。

3.1.7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

3.2联合体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企业等各类特许经营者独立投标或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外商企业参与本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文件执行。联合体中各方均需出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内部股权比例最大的一方。

3.2.2 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上述3.1.1款、3.1.3款、3.1.7款。

3.2.3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3.1.2款、3.1.4款、3.1.5款的净资产要求。

3.2.4联合体整体应满足上述3.1.5款的融资能力要求、3.1.6款。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凡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或甘肃省2023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当对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采取商业贿赂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投标人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 × 24小时,n5)。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411 18:00 20250421 18: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 ,技术支持电话:******

4.6 其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OpenTender/skipLogin进行。

5.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0611:00

5.4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网址:******/OpenTender/skipLogin

5.5 项目G248线兰州至马关公路江果河至迭部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OpenTender/skip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2025050611:00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二厅。

5.6 其他补充内容:/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州政府统办楼13

联 系 人:鲁先生

    话:0941-******

******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

人:胡茹婕 马雪琴

    话:******

    箱:******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话:0931-******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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