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3.2.4条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设计部分:按照设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及造价咨询服务费计费标准为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按黔造价协 【2021】10 号))下浮 40%。 (2)施工部份:建筑工程费用计量及计价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贵州)》,计价定额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 、《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取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审计结果不下浮进行结算。”更正为“(1)设计部分:按照设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及造价咨询服务费计费标准为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按黔造价协 【2021】10 号))下浮 40%。 (2)施工部分:建筑工程费用计量及计价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贵州)》,计价定额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计取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审计结果不下浮进行结算。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部分拦标价为2497.512万元(具体价以最终结算审计金额为准)。主材料价格参照黎平当地材料价格计算,其他材料价格按照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黔东南州凯里市)发布的材料信息计算,如《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黔东南州凯里市)没有信息价的材料,承包商在使用该材料前7日内,由承包人提出报总监审核,由发包人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采用询价方式确定其价格,方可使用。各方共同询价确认的材料价格(不含税、不含运费、不含装卸车费、不含采保费等其他费用)即为出厂价格(或店铺价);采购保管费、运费及装卸车费等费用按三方签证另行计算。” 以上相关内容做澄清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
| ******有限公司) |
| 2025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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