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磻溪镇新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至宝鸡市陈仓区千渭星城D区20号楼1单元1701室领取谈判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Y-CG251101
项目名称:2025年磻溪镇新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磻溪镇新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磻溪镇新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磻溪镇新站村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7)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9)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至 2025年11月0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文件获取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至宝鸡市陈仓区千渭星城D区20号楼1单元1701室领取谈判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磻溪镇凤鸣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千渭星城D区20号楼1单元1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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