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华市婺城区大气污染精细化溯源及监测设备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JHCG-2025-001
政府采购计划文号:临[2025]242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大气污染精细化溯源及监测设备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58.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58.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金华市婺城区大气污染精细化溯源及监测设备运维项目 | 1 | 项 | 招选一家第三方机构在金华市婺城区提供2年的大气污染精细化溯源及监测设备运维服务,所需要的一切设备和系统均由中标人自行准备和提供。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具体详见政府购买服务清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登录政采云平台--后台项目采购板块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流程:供应商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2.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 czt.zj.gov.cn/)首页的“政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 姜峰 联系电话:****** 0579-******
******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 朱晨祥 联系电话: ****** 0579-******
八、电子投标事项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童先生
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质疑):施先生
联系方式(质疑):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东楼7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楼女士
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579-******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