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霞浦县大京沙滩4号平台诗歌营地(二期)项目基础及盒子吊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JS(宁)2025-017
项目名称:霞浦县大京沙滩4号平台诗歌营地(二期)项目基础及盒子吊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霞浦县大京沙滩4号平台诗歌营地(二期)项目基础及盒子吊装项目 |
1(项) |
******元 |
否 |
建筑业 |
13000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将否投标。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其他资格要求1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开标当日,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①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执行;②福建省内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资质有效期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执行;③福建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3.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
方式:邮件报名
售价:¥2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 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材料: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FJSJS(宁)2025-017 |
项目名称:霞浦县大京沙滩4号平台诗歌营地(二期)项目基础及盒子吊装项目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手机: 电话: 传真: |
3、竞争性磋商登记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霞浦县赤岸大道66号福宁环球广场1幢3A01D、3A02D、3A03D、3A05D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方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
联系方式:洪女士、 ******
附1:账户信息
保证金账户 |
******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帐 号:************35755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