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绿色种养循环及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蒙自市绿色种养循环及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376.69亩,包括畜禽粪污处理场约150亩,青贮饲料种植基地14036.12亩,青贮饲料加工基地约190.57亩,内容包括建设粪污发酵棚约60500平方米、青干类储运点约12600平方米、道路及场地硬化约3600平方米、机耕道路约18540米、青贮饲料加工点约52500平方米、生产及生活管理用房约2400平方米,并购置相应设施设备(最终以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9-06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农村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刘传贵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龄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蒙自市绿色种养循环及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9-1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28 09:00 |
开标地点: | 蒙自市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883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对蒙自市绿色种养循环及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包含①工程预算计价文件审计,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③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并配合审计部门完成最终审计工作,其他工程咨询工作,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发出的工作指令提供咨询服务,此项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委托人不再单独额外计取支付。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2)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8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人,须提供项目组成员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组其他成员中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业绩要求: | (1)企业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或正在实施一个类似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0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不低于150.00万元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例入废标条款)(2)项目负责人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含)一个类似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0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不低于150.00万元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例入废标条款) |
其他: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6.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7.信誉要求:7.1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及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为准; 7.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必须提供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7.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9-28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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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