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2022-2024年度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审计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街道瑞盛广场A7栋三楼319-32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H(ND)-CS2025-005号
项目名称:******农村局2022-2024年度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审计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农村局2022-2024年度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审计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250000 | 否 | 250000 | 5000 |
合同履行期限:已完工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未完工项目待项目竣工后2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等规定执行。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0日 至 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45,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瑞盛广场A7栋三楼319-320号
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至我司邮箱)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报名登记表在附件,填写盖章后发送到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街道瑞盛广场A7栋三楼319-320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街道瑞盛广场A7栋三楼319-32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
******银行:******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
银行账号:3505 0168 7107 0000 1810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报名费”。 |
八、发布媒体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大道152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瑞盛国际广场A7栋319-320号
联系方式:林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