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龚湖公路龚家湾至宋家沟段刘家河桥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龚湖公路************服务中心,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龚湖公路龚家湾至宋家沟段刘家河桥改建工程
2.2 项目编号:ZTKL-QLHGL(2025)007
2.3 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
2.4 项目概况:本次拟对旧桥进行拆除新建,新建1-25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长度27.00m,为了满足人行需求,增设人行道,桥面全宽11.0m:净7+2×2.0(人行道)。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50。桥面铺装采用4cm厚AC-13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5cm厚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0cm厚C50防水砼。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05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5 年08月17日。
2.8 资金来源:《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全省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预安排计划及月度分解计划的通知》(甘交规划【2024】15号)文件。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5年(指2020年03月至今),承担至少一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3.3 投******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作经历。
3.5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作经历。
3.6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中标后未经允许不得更换。
3.7 根据兰政办发【2016】************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3.8 投标人在兰州市最近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或甘肃省最近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最近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委员会(以其中较低的信用等级为准)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不得参加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10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和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获取方式:通过邮件获取
4.2 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投标人将以上资质文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版(PDF格式,标题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回传至投标人邮箱。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3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4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
联系人:滕汉恩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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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68号
联系人:胡缤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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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