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一致性抽检抽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一致性抽检抽测项目 | ****** |
(2)采购内容:新生产机动车检查与测试流程的规范化、新生产机动车核查数据库建设、机动车行业环保合规性提升、开展合规性监督抽测。
(3)服务期限:6个月。
(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委员会颁布的国家计量认证/审查认可(CMA)。
(3)竞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检测等违规行为被国家认证认可部门等相关部门处罚。
******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竞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以上记录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本项目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二次报价等;
(3)“远程不见面”磋商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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