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0二四年六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元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元阳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暨2021—2023年捐赠款物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元阳县红十字会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2个职能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个,元阳县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加挂元阳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核定人员编制6人,无车辆编制,2023年末实有人员7人,无车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元阳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暨2021—2023年捐赠款物等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共发现十二个问题,截至2024年6月20日,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议元阳县红十字会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元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及《元阳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经法规,并制定本单位内控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规范“三公”经费及差旅费等支出的报销手续。
(二)建议元阳县红十字会加强对捐赠款物、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救援、救助、救护职责。
(三)建议元阳县红十字会加强对本级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