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镜线左于桥头至镜岭镇段改建工程(安置区连接线)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2次答疑澄清文件
项目编号:******(FW)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2.3款规定,招标人新昌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鉴此,发布第2次答疑澄清文件(共1页),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第1次答疑澄清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件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中的“一、招标人向各投标人提供下列原始文件”内容修改为:
一、招标人向各投标人提供下列原始文件:
1.前一阶段研究或设计方案。
前一阶段研究或设计方案随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一并上传,由投标人自行关注并下载。
2、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勘察设计要求中的“工可报告”均指“前一阶段研究或设计方案”。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