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福保半岛湿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官渡区福保半岛湿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重新招标)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该项目占地面积1923.3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湿地水系提升工程、生态修复及防浪堤改造工程、福保大沟生态修复工程和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31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管理局(0871-******) |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 2.本项目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5年09月30日。3.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水务局 | 经办人: | 孙丽萍 |
| 办公电话: | 087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张国帅 |
| 办公电话: | 0871-******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01001 |
| 标段名称: | 官渡区福保半岛湿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重新招标)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07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21 09:00 |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4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993.0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官渡区福保半岛湿地建设项目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后续服务,并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各专项审查,预算、审批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确保设计成果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限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2)施工部分: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资料归档、竣工备案等工作,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明确的范围和内容为准。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费用的要求)。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昆明市官渡区福保半岛。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工,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可协助招标人对接协调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但不得干预招标人对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合理委托事项。(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联合体合同约定的专业分工进行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7)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1)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风景园林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2)项目经理(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说明: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 其他: | 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2.拟派项目人员要求:(1)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2)设计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2年至2024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②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加盖鲜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4.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5.投标人的承诺:(1)拟派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2)拟派的项目经理(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部分负责人以及项目组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3)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廉洁自律的承诺。(5)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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