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光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新癸酸亚锡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5月17日,安徽恒光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主持召开了“安徽恒光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新癸酸亚锡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有限公司以及邀请的专家代表等共12名参加了检查验收(名单附后)。与会代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文件要求,现场查看了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介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调查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恒光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新癸酸亚锡技改项目选址位于安徽东至化工园区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的2#车间新增一条新癸酸亚锡产品生产线。主要新增设备/设施有:10m3碱化反应釜1只、2m3酯化釜1只、过滤机1套、真空机组2套、成品罐装设备1套等,另置换反应依托现有工程备用的2000L置换釜。项目建成后,可生产新癸酸亚锡产品1000t/a。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8月,公司计划投资2100万元建设年产1000吨新癸酸亚锡技改项目,该项目属于改扩建性质。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9月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池经信技术【2023】99),项目代码:2310-341700-04-02-837882。公司于2023年10月******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1000吨新癸酸亚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6月3******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新癸酸亚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池环函〔2024〕98号)对该项目下达了环评批复。
公司于2025年2月完成排污登记变更,补充辛癸酸亚锡产品生产线和相关设施内容,登记编号为:******MA2U1MHF47001P。
2025年1月20日,公司完成《安徽恒光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在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备案,编号:341721-2024-081-M;厂区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环境风险单位(M)”。
3、工程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本次总投资的4.7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是针对2#车间内部年产1000吨新癸酸亚锡产品生产线,包括2#车间内部1台置换釜、1台碱化釜、1台酯化釜、1套灌装设备。本次验收项目新增的HCl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引入2#车间顶现有“三级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新增的VOCs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引入1#车间顶现有“碱喷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依托的P1和P2排气筒废气污染物排放也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验收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均依托现有,与环评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依托原有雨污管网。
验收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过程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置换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置换排水、地坪冲洗废水。其中生产过程产生的高盐废水经“三效蒸发”装置处理后,冷凝水经收集后部分回用于碱化反应工序,多余部分混合其他废水一并汇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现状项目已建成,目前依托厂区东部地块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0m3/d,处理工艺为“沉砂+pH调节+混凝反应+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曝气+斜板沉淀”。
后期待厂区西部地块污水站建成后,东部地块现有污水站拟技改为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设施,工艺调整为:“调节+砂滤+芬顿氧化”(400m3/d),西部地块污水站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生化调节池+UASB厌氧+CMAS池+初沉池+A/O池+二沉池+混凝池”(800m3/d)。
2、废气
验收项目生产过程中新增的HCl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2#车间顶部现有“三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P2排气筒(高20m,内径0.6m)排放;新增的VOCs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1#车间顶部现有的“碱喷淋+光催化+两级活性碳吸附”装置,后经P1排气筒(高20m,内径0.6m)排放。
3、噪声
验收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各生产设备均选用了低产噪设备,同时在设备安装时加装了减振基座;日常生产过程中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设备一致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厂区周边有一定的绿化规模,对噪声有良好的吸声、隔声效果。
4、固体废物
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验收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过滤袋、废吸附剂、蒸馏残渣、废活性炭、内包装废品、废机油及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东部地块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TS001、200m2******有限公司处置。各类危险固废在入库均进行了入库台账的填报,危险固废暂存库内张贴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等制度。
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及监测结果
根据******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数据,在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车间顶“碱喷淋+光催化+两级活性碳吸附”装置排气筒、2#车间顶“三级碱喷淋”装置排气筒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同时,VOCs排放亦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6-2024中“70mg/m3、3.0kg/h”的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亦低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HCl:30mg/m3)。项目产生的废气在经过各项措施处理后均可稳定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中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1.37mg/m3,HCl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0.1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4.0mg/m3、氯化氢0.2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废水水质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废水水质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项目环评时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0米,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后续项目的环境影响,现状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600******居住区等大气敏感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七、验收结论
验收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废气和噪声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验收报告资料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项,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问题,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后续要求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并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
2、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九、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簿。